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3人 26日起报名
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的公告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消防专职人员招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高阳县实际,计划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13人,与公安消防警力组成“混合编制”的消防中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1日—1994年9月1日出生)的男性青年。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符合《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政治条件》和《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体检条件》要求。
(五)符合前项规定的退伍军人或者大学毕业生优先招收,重点向退役士兵、三支一扶人员、村官、具有B2驾驶执照,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的驾驶员和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特殊技能人员倾斜。
二、征招程序:
(一)报名
2012年8月26日至9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或保定市旭阳劳务派遣公司(保定市阳光北大街市电台南侧、市畜牧水产局北侧)咨询电话:0312-2054061、13333220966。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份、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1500米跑。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五)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六)考试成绩计算:个人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人才网、高阳县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十)聘用
被招聘人员与保定市旭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保定市旭阳劳务派遣公司派往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按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享受其所提供的相关待遇。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200元,发放一定的高危补助和绩效工资,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项社会保险(按保定市上年度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用人单位应缴部分由消防大队负责,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伙食按我县消防部队有关标准执行,统一发放服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