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衡水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教育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除基层项目专项计划外的人员招聘,由教育部门另行制定方案,按公开招聘的形式另行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台6名播音主持人的招聘工作,另行制定方案,按公开招聘的形式另行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派往我市尚未就业的或具有本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含市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2、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7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7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工作经历的持单位介绍信,参加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地点: 衡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红旗大街2373号,市内公交车7路、16路、18路到衡水市职业技术学院下车)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29日(8月29日下午5:30截止 )。考生在8月31日、9月1日,凭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到衡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7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址:http://www.hehs.hrss.gov.cn/),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各招聘单位对相关专业的确定结果务于8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报名现场由招聘单位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招聘单位必须现场办公,必须坚持条件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得阻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否则,市人社局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加分后成绩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各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进行通知。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相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相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拿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列入招考计划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报名,不占用面试指标,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本科生仍按1:3进入面试。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我市服务或我市生源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和我市生源的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等,可直接报考基层项目专用岗位,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二0一二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表.xls
2、衡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