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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时评: 严交规,要严厉也要合法、可行

发布:2013-06-09 12:34: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正式实施,新规加强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这也再次引起了人们对 “闯黄灯也会被罚”的争议。(本报今日3版报道)
  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出台“史上最严交规”也许体现了重典治乱的安全焦虑与法治本意。从这个角度而言,交规严格一点无可厚非,但严厉与严格必须遵循常识和底线,以“闯黄灯罚6分”为例,就已引发了公众强烈吐槽。
  反对声主要集中于三点。其一,如果黄灯也罚款,设置黄灯还有何意义?其二,黄灯罚分加重交通拥堵,甚至导致追尾事故频现。正如不少车主用实际体验佐证这一点:新交规实行第一天上路,试验几十次黄灯问题,很难掌控。要么灯前50米左右就把车速降至极低--这必将给本就拥堵不堪的交通造成更大灾难;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这必将造成更多追尾事故。其三,不少地方的信号灯设置极不合理,并未配备基本的智能交通系统,如果黄灯也罚款,车主就容易冤大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黄灯表示警示,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已经涉嫌违法。
  网友吐槽的出发点绝非颠覆最严交规,更不是为自己闯黄灯找借口,表达的是对话胜过对抗的心理逻辑。因为没有谁否定最严交规的现实价值,也没有谁不懂得尊重生命、尊重规则的重要性,人们吐槽,只是期望最严交规应该符合规律,规则符合规律才值得推行,也才使人信服,乐意遵守。如果只强调严厉,而忽略了可行性,只追求结果正义,而忽略了程序正义,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犹记得最严交规面世时,坊间一片惊呼,还没有反应过来、没有经过公共参与,新交规就被端上了“餐桌”。如果推出史上最严交规之前,充分尊重民众表达和参与权,如果经过更广泛的论证与博弈,也许就不会出现如今的集体吐槽了,即便民众觉得似有不妥,也不至于如此激烈呛声。
  据报道,深圳交警表示,暂时不会对闯黄灯行为作出处罚。原因有三,一是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一步排查;三是黄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这是“消极”而务实的姿态,而日前人民日报微博也认为,强制的权力或可带来服从,却不必然带来权威与公信,懂得检视修正才能让人心悦诚服。因此,就目前而言,该给“闯黄灯罚6分”亮一亮红牌了,叫停之后,先是完善规则,再是完善信号灯设备,后是执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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