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 专业科目考试 >> 法律

2012年河北政法干警基础知识(37)

发布:2013-06-10 00:14:3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二)法律特征


  1.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为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公民,如果已经参加了各种形式的社会劳动,并可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


  2.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不必经得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可认定为有效


  3.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


  4.实施的非合同行为且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无效,如立遗嘱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


  2.实施的与其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购买少量糖果、文具,因交易价值不大,应当认定为有效


  3.实施的上述两点之外的民事活动,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1.宣告无能: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宣告恢复: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


  1995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1998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无效,生病期间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1999年5月,小刘提出要担任父亲的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并要以其父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某离婚


  [问题] 1.刘某的财产应该由谁来保管?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hb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