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特警招录进入体检人员通知
邯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通知
经邯郸市公务员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报考邯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12年9月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邯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务员(人民警察)且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2012年9月6日6:30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2张近期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二楼会议室集合。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3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按照医院的标准,统一交医院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考生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邯郸市公务员管理局咨询。
咨询电话:0310——3118804
邯郸市公务员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
经邯郸市公务员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报考邯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12年9月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邯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务员(人民警察)且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2012年9月6日6:30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2张近期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二楼会议室集合。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3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按照医院的标准,统一交医院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考生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邯郸市公务员管理局咨询。
咨询电话:0310——3118804
邯郸市公务员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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