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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聘38名人员公告 13日报名

发布:2013-06-18 00:50: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北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建筑工程高级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校本部位于张家口市建国路;新校区位于张家口市纬三路。学院专业设置涵盖工、管、理、文四个学科门类,工科类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0%,形成了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为主体,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近年来,我院应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签约率都名列全省高校前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2011、2012届全日制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或学院急需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4月10日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 <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4月20日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33号、电话0313-2050911、传真0313-2050911、电子邮箱guoxiuyun886@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延迟进行考试。至本年度6月底仍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现有通过复审人员进行考试。


  (6)考试时间、地点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由人事处直接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地点在学院会议室。


  3. 试题由用人部门指定专家命题,由人事处负责保密,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笔试阅卷采用标准答案流水判卷方式,成绩在笔试当天由人事和纪检部门联合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由学院主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及用人单位等部门联合进行。由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根据专业及岗位要求,由以上部门组织专家组共同确定面试内容。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打分汇总。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在总分中比例为7: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两天内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确定体检人选。学院人事处负责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学习或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由学院卫生所统一安排到张家口市中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部门及院卫生所根据岗位需要及常规体检内容制定。


  (六)公示


  通过考试考核、身体健康的应聘人员,经学院研究同意,在学院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没有异议的,学院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组织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对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招聘结果。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立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纪检委联合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


  七、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罪,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八、其它事项


  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和面试环节达不到比例时不再递补。通过继续公开招聘,把符合专业及岗位要求的人才补充到学院中来。


  本方案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3-2050911传真: 0313-2050911;电子邮箱: guoxiuyun886@163.com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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