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6)
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2.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
B.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D.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3.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
4.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5.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部门决定在某省设立某民族自治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A.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
B.自治县党委书记
C.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D.自治县县长
6.以下对于法律案的提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B.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C.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D.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7.宪政也称民主完政、立宪政体,是重要的现代民主制度。下列有关宪政的论述正确的是?( )
A.宪政就是民主政治
B.宪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国家权力
C.一个存在宪法的国家必然存在宪政
D.宪政的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行使的职权有下列哪些?( )
A.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B.修改香港特区基本法
C.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D.决定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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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析】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解析】C。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解析】B。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为不设区人民政府、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选项B应选。行政公署,也属于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但根据该条第1款,其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应当排除选项A。选项C不属于国家机关,而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信访办公室,也不是派出机关,而是有关机关团体的办事机构。
4.【解析】C。根据《立法法》第86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IS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第88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5.【解析】AD。《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依此,上述选项中只有AD项的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6.【解析】ACD。《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防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合,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题中A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7.【解析】ABD。宪政,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所产生的,以法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能够有效协调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现代民主制度。简言之,宪政就是民主政洽。故A项论述正确。宪政的主要特征为:(1)宪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国家权力。故B项论述正确。(2)宪政的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故D项论述正确。(3)宪政建立的基本途径在于宪法的实施和实现。宪法的实施和实现的过程,也就是宪政建立的过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故C项论述错误。
8.【解析】AB。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设等职权;而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修改香港特区基本法是全国人大的职权。故本题选AB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