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关于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协勤人员变更报名条件的补充公告
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协勤人员报名条件变更为:
(一)邢台市辖县(市)、区户口。
(二)招聘对象:
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财会、计算机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且有2年以上驾驶经验。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协勤工作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形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1日至23日。
地点: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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