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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务员考试政治常识:公务员职业道德(2)

发布:2014-06-15 12:19: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


  A.以“人”为中心,分类简单,重视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


  B.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重视职位工作和公务员个人的专长,官职与官阶合一


  C.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


  D.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的区分,公务员队伍组织严密、等级分明


  2.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具有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


  B.年满20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C.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D.具有良好的品行


  3.根据公务员法,以下哪个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


  A.某街道派出所干警              B.市法院院长


  C.省总工会机关办公室科员        D.省教育学院院长


  4.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  )方式。


  A.半年度考核      B.年度考核      C.季度考核      D.两年度考核


  5.领导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  )


  A.退休制      B.选举制      C.任期制      D.轮换制


  6.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重要价值取向是(  )


  A.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B.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D.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7.道德评价的根据是(  )


  A.动机      B.效果      C.手段      D.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8.“义,利也。”这一古代功利主义思想源自(  )


  A.儒家伦理思想    B.道家伦理思想    C.墨家伦理思想    D.法家伦理思想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w.org/)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解析】B。品位分类以“人”为中心,依地位高低来分类和定待遇,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依工作职责和贡献大小分类和确定待遇。品位分类制最主要的特点是对“人”的分类,而非对“事”的分类。对“人”的分类,系指对人员的品级官阶加以区分,而不涉及各等级人员所担任之“事”,即工作职务的分类。“职位分类”的重要特点之一,就在于“级不随人走”,就在干“官和职融为一体,不存在品位分类结构中那种独立于职位的官阶”。在这里,职等、职级的等级都是从属于职位的,它们不是文官个人的等级,所以若无职位,便无等级可言。


  2.【解析】D。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解析】D。A、B、C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项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解析】B。《公务员法》第35条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5.【解析】C。《公务员法》第38条规定,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6.【解析】D。


  7.【解析】D。


  8.【解析】C。“义,利也。”出自《墨子。经上八》。(墨子?兼爱中》有“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一句,意为君子要兴盛天下人的公利,消除天下人的公害。可见墨子所说的利指社会的公益、正义,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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