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博野县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1名。其中: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统计局城调队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详见《博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往届普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27271。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 日至10月18日。
3、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三张。并填写《博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交纳报名费100元。应聘者只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敬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留意博野县政府信息网公告。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主要考试内容为写作知识、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是职业能力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后约三天左右在博野县政府信息网公布考试成
绩,并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县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并全部从外地临时抽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3个问题。对面试者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7分钟。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者采取体操式打分方法评分,即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完成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个人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健康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七)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查的方法,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经政审对确定的拟招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通知报到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经人社部门审批后,通知被招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招聘人员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列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待遇。
五、其他
招聘工作的各项信息均公布在博野县政府信息网。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应聘成功者按专业由县招聘办公室调剂岗位,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予递补。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326176
附: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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