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唐山路南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及实现“服务唐山、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目标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区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选聘区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招考数量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核减招考数量。
具体岗位见《路南区2013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国家“211”、“985”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路南区户籍;
6、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聘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将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等在唐山人才网予以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务费100元/人。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5:00。
2、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路南人社局北三楼),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315-2862067。
3、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需填写《唐山市路南区201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登记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它需要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现场要及时提供通过短信获取的认证查询码,配合工作人员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认证,费用自理。
4、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
由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小组由七位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70分为合格分。考试结束后,合格分以上者按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如合格分以上人数少于拟选聘人数的,则合格分以上人数全部确定为参加体检人数),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分数末位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考核及体检合格、公示无问题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附: 《路南区政府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一、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选聘区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招考数量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核减招考数量。
具体岗位见《路南区2013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国家“211”、“985”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路南区户籍;
6、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聘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将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等在唐山人才网予以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务费100元/人。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5:00。
2、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路南人社局北三楼),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315-2862067。
3、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需填写《唐山市路南区201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登记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它需要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现场要及时提供通过短信获取的认证查询码,配合工作人员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认证,费用自理。
4、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
由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小组由七位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70分为合格分。考试结束后,合格分以上者按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如合格分以上人数少于拟选聘人数的,则合格分以上人数全部确定为参加体检人数),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分数末位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考核及体检合格、公示无问题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附: 《路南区政府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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