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北公务员考试招考 >> 公务员

沧州市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的通知

发布:2014-07-01 18:31: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沧州市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 “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13年全省招募大学生村医名额不超过1000名。我市招募人数由相关县(市、区)根据需求确定(拟招募数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201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表现突出、志愿服务、年龄在35周岁(截至2013年11月30日)以下的大学生村医。


  三、服务部门


  乡(镇)卫生院并联系重点村医疗卫生机构。


  四、服务内容


  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乡村医生,协助重大灾情医疗救助、传染病防控,医疗卫生咨询服务,健康档案建立和常见病、慢性病管理等;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还可以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自谋职业,不再继续服务。


  六、组织招募


  (一)报名。凡是有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所在县(市、区)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本着自愿原则,符合招募条件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2寸照片1张于2013年11月12-15日到志愿服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填写《2013年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招募。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考试或考核的办法,在优先考虑原服务期满符合招募条件志愿者前提下,结合“属地优先、期满考核优秀优先、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招募人选。


  (三)要求。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县招募实施,于11月20日前完成。招募前应将招募办法书面上报市人社局,经同意后实施。初定人选名单按《沧州市2013年度招募大学生村医花名册》(附件3)格式于11月21日前上报,同时进行公示,11月28日前确定人选由市人社局上报省大学生村医计划管理办公室。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居住地就近原则对确定人员进行安置,安置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大学生村医与县大学生村医计划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于2013年11月30日前上岗服务。


  七、有关待遇


  大学生村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期间内,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服务期间,大学生村医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服务期满后,不再享受相关待遇,自主择业,档案关系随择业情况按相关规定转移。


  八、经费保障


  大学生村医服务期间的工作补贴、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1:1:1的比例共同负担(其中,省直管县省级负担1/2,县级负担1/2)。不再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相关费用,确保“大学生村医”计划顺利实施。


  九、日常管理


  将“大学生村医”计划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支医项目管理范围,确保大学生村医享受国家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就业服务相关政策。人社、医改、财政、教育、卫生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人社部门负责招募及监管;医改办负责“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协调;财政部门负责按时足额拨付相关费用;教育部门负责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大学生村医日常管理。大学生村医管理办公室是大学生村医综合管理部门,应加强平时监管及督导,确保大学生村医工作正常进行。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大学生村医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要及时检查大学生村医在岗情况,对违反管理规定不遵守单位制度擅自离岗经规劝不改正者取消资格;没有取得执业资格或已取得执业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大学生村医,不得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严禁乡镇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借调使用和擅自调整岗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人社、卫生部门,对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大学生村医的考核工作按现行规定执行。


  附件:1.2013沧州市大学生村医期满志愿者数及县(市、区)拟招募人数


  2. 2013年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 沧州市2013年度招募大学生村医花名册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教育局


  沧州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2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hb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