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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校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4-07-04 00:36: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北建筑工程学校 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校2013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校隶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重点职业学校,校址在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20号。
学校的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及师生文化需要。自建校以来,已为我省培养大中专毕业生12000余人,完成各类培训28000余人,所培养的学生几乎遍布全省各市、县,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建设系统技术骨干。我校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执教,办学声誉逐年提高,办学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00余人。2003年至2010年一直为河北省直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教师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00—2013年9月4日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建筑工程学校人事科,具体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20号,电话:0312-5976142,传真:0312-5976117,电子邮箱:hbjx6142@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报名时,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出版社上册内容)、大学英语(1-2册内容)、钢筋砼结构(在校所学教科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共三科、三科的平均成绩为笔试成绩。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12日。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9月13日在我校网站(www.hbcjzz.com)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地点:河北建筑工程学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课,①试讲课内容:具体内容由招聘小组提前指定。②试讲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③试讲过程中的考核点为:仪表、普通话水平、板书、教案、语言表达能力,回答提问等内容。④试讲课考核小组人员构成: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部分专业教师组成。⑤成绩评定: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试讲人员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平均成绩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我校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校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网站www.hbcjzz.com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能胜任本职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下载:河北建筑工程学校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建筑工程学校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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