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务员局
2009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决定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公开招录培养822名干警。
一、招录培养方式
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类择优录取,在大学定向培养2年。毕业后到入学时定向的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教育的满5年以上、本科教育的满7年以上、专科教育的满9年以上)后方可交流。
二、招录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的退役士兵。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7月22日8:30至7月27日17:00,请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在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系统的一个职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8月29日上午,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8月29日下午,进行《申论》考试。
(二)教育入学考试。8月30日上午,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进行《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考试。8月30日下午,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
(三)面试。9月26日、27日、28日进行。
具体招录方法、程序、人数、条件、职位、要求等,请于7月18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看《2009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简章》。
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