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 专业科目考试 >> 法律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发布:2014-07-12 12:23: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w.org/)根据历年来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科目的考试特点,特别整理了一系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的备考材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概念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导致两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的现象。


  2.其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合同关系


  (2)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


  (3)同一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4)两个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两个民事责任相互冲突,是指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之间不能相互吸收或者同时并存,行为人只能承担其中之一。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效果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将导致双重请求权的存在,应允许受害人选择行使,但不应允许同时行使。否则,行为人承担双重责任,受害人获得双重赔偿。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hb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