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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事业单位及教师岗位招120人 8月22日报名

发布:2014-07-24 12:27: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保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急需,拟为保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教师14名、管理教师4名、工作人员2名。同时,代为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100名(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54名、幼儿教师2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分级审批并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说课)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13年保定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有要求者)、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须一致;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8月1日后出生)。计算任教期限及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24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保定市南市区职教中心(保定第四中学),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102号(下同)。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路,客运中心乘1、7、8、36、50、52路,工人宿舍站下车西行50米路南。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分别由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南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其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②应聘人员到所报岗位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有要求者)、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有要求者)、证明任教期限(有要求者)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其中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者不能出具报到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者不予受理报名。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拷贝之后交招聘单位);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底色不作统一要求)、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3年8月30日9:00至17:00到保定市南市区职教中心,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交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周六)上午9:00 - 11:00,共120分钟。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具体为:


  ⑴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及市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者: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学理念、教改等内容。


  ⑵应聘市高级技工学校管理教师、会计和医生岗位者: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语文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基础知识。


  ⑶上述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分别100分。


  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并通过机读的形式阅卷登统。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2013年9月3日左右登录保定人才网或南市区文体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二)面试(试讲、说课)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9月7日9:00-17:00到保定市南市区职教中心,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13年9月8日(周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及有关要求:


  ⑴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


  ⑵应聘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


  ⑶应聘高级技工学校除管理教师、会计和医生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回答道题)。


  ⑷试讲、说课时间均为10分钟。试讲、说课前每人有9分钟的准备时间,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抽取,同一专业、同一半天,试讲、说课同一内容。应聘同一专业人数较多且半天内不能完成时,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进行。


  ⑸无论采取试讲、说课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不得将器乐、器材、资料等带入考场。


  ⑹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六、体检、考核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按下列原则掌握:


  ⑴应聘南市区回民中学教师岗位的顺序为:少数民族、面试成绩高者、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者、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⑵应聘南市其他学校教师岗位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者、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⑶应聘高级技工学校工作人员的顺序为:获得市级及以上金牌技师、技术能手的,在市级以上技术(说课)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层次高的优先)、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二)2013年9月13日左右在保定人才网及南市区文体教育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


  (六)从考核环节开始,后续工作由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南市区分别进行。


  七、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人才网、南市区文体教育网及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分别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


  (四)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人员具体岗位确定的方法为:按报名时所应聘岗位,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个人对应选择相应的学校。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选择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验的顺序一致。


  (五) 通过体检、考核且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审批、备案,并分别办理入编、增资、调配等手续。其中,应聘南市区岗位者,须在应聘岗位任教满6年方可流动,并与定向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


  (六)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首次就业者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78604


  保市市高级技工学校:    0312-5932800


  南市区教育局:      0312-5078604


  附:《保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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