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高新区事业单位招40人 7月31日报名
张家口市高新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为教育系统、城管局等事业单位招聘40 名事业全额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1、区直事业单位、中学教师招聘范围: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不含3+2、专接本、专升本)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本科直升(不含在职研究生、不含专科升本科升研究生)。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3、凡在高新区基层服务期满的 “大学生村官”、“ 新农村建设工作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社区保健工作者”。符合申报职位专业要求的,本科以上学历即可报名。
4、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毕业生、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如符合岗位要求,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教师职位的应持有教师资格证。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至区报名日期);
(3)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2013年8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纬三路林业大厦四楼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
3、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及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携带相应证书,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工作者、社区保健工作者出具区组织部证明。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4、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每人只限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于8月8日持报名收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领取准考证,需要代领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确定后即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区直单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专业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体检
考核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六)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招聘职位条件数额
详见《2013年张家口市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七、招聘查询
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考试成绩、体检等情况的查询,请登录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jkrsrc.com)及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jkgxqrsj.com)网站,咨询电话:4018582。
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处理。监督电话:4036110.
2013年7月24日
点击下载:2013年张家口市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