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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硕士类)绪论例题分析及实战演练

发布:2014-08-04 00:22: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经典例题分析


  1.在中国古代,强调“德刑并用” “德主刑辅”的学派是( )。


  A.法家 B.儒家 C.道家 D.墨家


  【解析】答案为B。法家强调法的作用和法的规范性。儒家从“礼” “仁”出发,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提 出“德刑并用” “德主刑辅”。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墨家主张以天为法。


  2.下列关于法的价值分析方法正确的说法是( )


  A.法学是价值中立之学


  B.法学要成为科学就必须只研究事实,而不涉及价值


  C.法的价值分析就是运用一定的价值准则去评判、衡量某种法律


  D.法学像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完全排除价值因素是不可能的


  【解析】答案为CD。本题考查价值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就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 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二、强化运用实战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


  1.当代中国对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根本方法是( )。


  A.历史考查的方法 B.社会调查的方法


  C.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 D.分析和比较法律的方法


  2.不能构成法学体系中独立分科的是( )。


  A.国内法学 B.法律史学 C.应用法学 D.理论法学


  3.下列关于法律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学体系是法系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


  B.在一个国家中,法学体系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律体系会有数个


  C.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的范围广泛


  D.法学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基础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D.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2.下列属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是( )


  A.法的价值论问题 B.法的本体论问题 C.法的历史问题


  D.法的运行问题


  (三)简答题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存在哪些原则性区别?


  2.简述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3.简述法学与哲学的关系。


  (四)论述题


  试论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三、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C【解析】我国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因而它的方法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的。社会 调查的方法、分析和比较法律的方法和历史考查的方法是日常使用的法学方法论。


  2. C【解析】根据各种类别的法律,法学可以分为: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 学;根据法律的制定到实施,法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 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根据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法学边缘学科。但是,以 上十二个分科中,应用法学和法学本科不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分科。


  3. C【解析】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其存在不以法学体系为前提。法律体系反映的是 一国现行的国内法,即各部门法的内容,而法学体系不仅要研究本国现行的部门法,还要研究古今中外的各国 法学理论以及国际法等,其研究范围比法律体系要宽泛的多。法律体系的建立也不以法学体系为基础。由于各 阶级和派别的意识形态、研究角度以及认识程度的不同,在一国同一时期,可能会出现若干不同的法学体系, 但法律体系却是单一的。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解析】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 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 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因此A项正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 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故B项正确。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C项正确。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切实提高法律职 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故D项正确。


  2. ABCD【解析】我国法理学的基本问题除选项中的四个以外,还包括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相互作用 问题。


  (三)简答题


  1.答: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 的科学,它与以往的法学具有原则的区别: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它认为法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以往的法学都以唯心史观为基础,否认物质生活条件对法的决定作用。


  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具有阶级性,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而以往法学都以不同形式否认法 的阶级性。


  第三,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历史的,是随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并随国家的确 立而确立。以往法学大都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2.答: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是从宏观的、整体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而不是 从微观的、局部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或者说,法理学思考和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而不是法 律现象某一领域或方面的具体问题。所谓一般性,就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 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在内的法律运行全过程,以及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3.答: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总结和概括。哲学所探求的不是某一具体领域的具体规律, 而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哲学始终居于知识阶梯的最高层次,属于社会意识的最高形 式。因此,任何阶级或学派的法学理论,总是以某种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法学同哲学的关系十分密切。 在思想史上,哲学曾作为“科学的科学”而出现,企图站在科学之上,独立地创立一个包罗万象的知识体系, 将包括法学在内的一切学科都当作这一体系的一个环节。19世纪中期以后,法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 独立的学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学与哲学的脱节。事实上,法学始终受着哲学的巨大影响。这突出的表现为 哲学上的每一次更新,每一种新的较有影响的哲学流派的出现,都会引起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或法学价值定向的 改变,并推动着新的法学流派的出现或既有法学流派的分化、变态或消灭。法学与哲学的关系在法理学(法哲 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一般基础的哲学反思,或者说是根据哲学的观点和方法进 行的法律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四)论述题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这个特殊地位就是: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 现实,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 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一般法”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我们的法理学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通观历史,从横向和纵向全面 地考查法律现象,要吸收比较法学和法史学的研究成果,尽可能了解和批判地借鉴国外法学的研究成果。正因 为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所以,它也被法学家们称作“法的一般理论”。


  (2)法学的基础理论


  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 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 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它处理的主要是法律的一般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具体知识。因而,法理学的论题是 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3)法学的方法论


  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所谓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和 学说。在一定意义上,科学的方法是把主体与客体联系起来的桥梁、渡船、通道。在没有科学的方法就没有科 学的认识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方法是科学的生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理学越来越重视对法学方法的研 究,正在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法理学特别注重研究如何把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一般方 法即哲学方法论具体化为认识法律现象的具体方法;注重总结我国法学工作者在法学研究中积累起来的有效的 方法,并通过理性化的升华,使之成为普遍有效的认识方法;注重移植其他学科的方法;注重批判地借鉴国外 法学研究中的科学方法。


  鉴于上述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认真学习法理学,切实掌握法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 于树立科学的法律观、民主的法制观,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思考法 律问题,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问题,确立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学理论素质,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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