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2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6月25日进行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我市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80个。为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
2、统一考试
初定于6月25日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加分办法
为贯彻“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四优先的原则进行加分,最后确定人选。具体办法如下:
⑴ 专业对口加3分。(专业以相关证件为准)
⑵ 研究生加3分,本科加2分。
⑶ 衡水生源服务地为生源县的加2分,衡水生源服务地不是生源县的加1分。
⑷ 特困生加2分。
4、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计算,根据成绩排名,按“三支一扶”计划岗位1:1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按照省厅要求确定志愿者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二、特殊情况处理
1、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可优先考虑2011年服务期满并符合续聘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行续聘,总数不超过5%。
2、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空缺的,从报名考生中调剂。
3、此次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大学生村医考试25日上午是一张试卷,如果考生同时报考了市直事业单位岗位或大学生村医,可参加事业单位或大学生村医的考试,成绩同样有效,但考生务必于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