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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14-08-20 12:25: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2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6月25日进行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我市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80个。为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

6月18日,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报名志愿者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考生本人持毕业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6月23日至24日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带好规定证件和一寸免冠照片4张,有加分项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后每个环节的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立即取消资格。

2、统一考试

初定于6月25日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加分办法

为贯彻“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四优先的原则进行加分,最后确定人选。具体办法如下:

⑴      专业对口加3分。(专业以相关证件为准)

⑵      研究生加3分,本科加2分。

⑶      衡水生源服务地为生源县的加2分,衡水生源服务地不是生源县的加1分。

⑷ 特困生加2分。

4、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计算,根据成绩排名,按“三支一扶”计划岗位1:1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按照省厅要求确定志愿者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二、特殊情况处理

1、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可优先考虑2011年服务期满并符合续聘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行续聘,总数不超过5%。

2、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空缺的,从报名考生中调剂。

3、此次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大学生村医考试25日上午是一张试卷,如果考生同时报考了市直事业单位岗位或大学生村医,可参加事业单位或大学生村医的考试,成绩同样有效,但考生务必于6月24日前告知人力资源市场科,否则,按缺考处理。考生最后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录取。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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