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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务员录用衡水考区考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2014-08-21 00:27: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

按照《河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即将安排对有关考生的体检工作。请考生务于2011年6月21日早晨7:00在原衡水市人事局(胜利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南角)院内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考生近期不要饮酒及食用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考生需自付体检费,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

 

附:体检名单.doc 

 

 

衡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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