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2015年考试录用机关人员面试公告
2015年全国妇联录用机关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已出,面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准时开始;面试考场:机关109会议室。资格复审:时间:3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地点:机关109会议室。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w.org)现将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全国妇联2015年考试录用机关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
全国妇联2015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现就专业考试及面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试
3月2日,报考国际联络部职位的考生加试专业考试,上午笔试、下午口试。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考场设在全国妇联机关109会议室。
二、面试
3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准时开始。各职位具体时间如下:
时间 | 面试职位 | |
3月10日 (周二) |
上午 | 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岗、宣传部新闻宣传处新闻宣传岗 |
下午 | 权益部科员或副主任科员岗 | |
3月11日 (周三) |
上午 | 国际联络部国际交流合作岗(2名) |
面试考场:机关109会议室
候考室:机关401会议室
备考室:机关116房间
地址及乘车路线: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0号全国妇联机关灯市口办公楼;地铁5号线灯市口站A口。
三、资格复审
时间:3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国际交流合作职位考生3月2日专业考试时已进行资格复审,9日不再复审)
地点:机关109会议室
提供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小2寸彩色照片,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小2寸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系留学取得的,还应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国际联络部职位的考生,提供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2015年2月13日前电话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关于放弃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面试资格的书面声明》。已确认参加面试又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将记录在案并通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诚信档案库。
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5103113/65103110。
2、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抵达考场,考试开始前10分钟未到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完毕后立即离开考试现场。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泄露试题信息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参加考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全国妇联组织部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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