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定望都县公开招聘乡镇医护人员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
二、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差额事业编制,其待遇执行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务人员9名。其中临床医师3名,中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1名,影像专业2名,护士3名。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优良,热爱医疗卫生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流利,举止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影像专业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普通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国家承认学历,有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护士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35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望都县人社局干部股电话:7727567
3、报名方式: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5张。交纳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尾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末尾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采取体操式打分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会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数量与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排名末尾出现并列的,优先确定体检人员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出生较晚者。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由此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交纳体检费。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77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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