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唐山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参加唐山市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所在的县区教育局(路北区除外)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唐山市教育局和路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到唐山市教育局师教处领取 地址:西山道七号八大局院内6号楼305C房间。
另外,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5日,上午:8:50—11:30 ; 下午14:30—17:00,请大家按指定时间领取,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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