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沧州渤海新区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25名公告
2015年沧州渤海新区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日期:2016 1月4日至1月5日。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管委会办公楼119室)。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沧州渤海新区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发布如下。
沧州渤海新区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新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渤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未婚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至24周岁(退役军人和持有B本以上驾驶证人员延至26周岁),服从管理,自愿投身消防事业。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长-110),裸眼视力1.0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身心健康,无传染、精神、遗传性等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择优录用退役士兵或具有车辆驾驶(持有B本以上驾驶证)、厨师、汽车维修、计算机等特长并持有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
招录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2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管委会办公楼119室)
3、报名日期:2016 1月4日 至 1月 5 日
4、报名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5、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11月15日之后的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报告(含身高、体重、视力、听力、五官、心电图、肝功能、肺活量、血、尿常规,胸透、彩超等项目);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4张;
(5)《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6、报名费每人 100 元。
7、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核:考核由体能、理论两部分组成。体能考核科目为1500m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理论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和政治理论。
(三)体检:考核合格后进行体格复检,检查费用自理。
四、录用后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经考核、体格复检合格后试用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首签2年,工资为底薪2000元+绩效500元,每月实行“三班倒”轮休工作制度,提供食宿,发放制式服装,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本单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凡违反《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队员管理规定》《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专职队员管理规定》《渤海新区消防大队专职队员量化管理考评办法》等相关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经消防大队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对于征召录用人员,单位不负责离队安置等其他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渤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联系人:赵格林、李启涛
联系电话:0317-5760285 18903276586
E-mail:czbfr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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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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