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16年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 9月12 日- 14日,上午8:30 -11:30 ,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丛台区教育体育局五楼现场报名(向阳路和郝庄巷交叉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一是公共基础知识,二是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2017年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2016年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9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0年 8 月 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等级及以上且与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等级及以上且与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5、市内三区户籍(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及由邯郸市行政区划调整到市内三区的黄粱梦镇、三陵乡、户村镇、康庄乡等;市内三区生源,现户口在辖区外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不含非三区生源,现户口在辖区内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截止日期2016年 8 月 31日前。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7、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须专业对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 9月12 日— 14日,上午8:30 —11:30 ,下午14:30—17:00,在丛台区教育体育局五楼现场报名(向阳路和郝庄巷交叉口)。
(二)报名办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集体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照片4张(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进行报名,提交《2016年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需提前在“丛台教育网”下载填写)。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进行相应核减。
(四)笔试
报考人员于2016年 9月 27日—28 日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票据到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一是公共基础知识,二是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丛台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对于面试人员数较多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计划面试。同时在“丛台教育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本场考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题本。考官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及面试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在“丛台教育网”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在“丛台教育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八)体检和考察
对不分组分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分组分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每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一同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医院临时指定。
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丛台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确定学校
对不分组分招聘计划的拟聘人员,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对于分组分招聘计划的拟聘人员,以各组的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后,各组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各组的总成绩最后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五、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确定的聘用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报到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聘用过程中和报到后弄虚作假的。
2、不能按时报到和违法违纪的。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确保基层教师队伍稳定,新招聘人员在聘任岗位上,必须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须保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310-313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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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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