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的通告
2016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的通告
为做好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送资料的时间及方式
请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本人或委托亲友,以送达的方式将资料报送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名单、报送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二、报送资料的整理要求
(一)考生根据所报送的资料,将证件资料的原件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分别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并装订,上述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三个包装相同、质地结实的资料袋内,三个资料袋袋皮正、反面的醒目之处标识清楚以下内容:1、资料袋内资料清单,并注明原件或复印件;2、个人报考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专业要求、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本人电话、其他亲友联系人及备用电话。
(二)关于证件原件的退还:证件审核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考生领取证件资料的原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回执单领取退还的资料,如果考生委托亲友代领的须持回执单原件、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回执单:证书资料交工作人员后,个人向工作人员领取证件资料回执单。
(四)报送内容:
考生本人填写《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由本人手工填写,电脑打印或其他人代写的无效。
考生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资料,所有证件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彩色照片4张,每个复印件袋内分别装入1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
1、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送的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本人);(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6)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送的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本人);(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本市户籍证明;(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8)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送的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本人);(2)毕业证;(3)学位证;(4)本市户籍证明;(5)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8)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在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一)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出现未能通过证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证件审核人员,递补人选报送的证件资料要求同上。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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