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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康保一中选聘教师公告

发布:2016-09-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康保一中选聘教师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面试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康保一中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县一中补充教师的需要,促进县一中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县一中选聘15名教师。为确保本次选聘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资格审查、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2名;;计算机:1名;合计15名。
  三、选聘范围
  全日制师范院校2015届、2016届一本(直本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可以为非师范类,起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直本生);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须一致。
  四、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二).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出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证明。
  (三).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其中语文专业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采取发布选聘公告方式寻聘,确定应聘人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复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选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业人员到河北师大设置选聘报名处,对所有符合选聘条件且有意向的2016届、2015届毕业生(包括河北师大和其他院校的2016届、2015届毕业生)均到河北师大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通过对报名者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到证等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可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内容设置
  试讲:内容为高中课程,教材版本由面试小组确定。试讲章节现场抽取。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准备时间相同,试讲结束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试讲内容为教学达标情况、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选择、板书技能、教学体态仪表等。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应聘教师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面试:面试评委小组由县选聘领导小组选定,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试讲情况及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师德师风等提出答辩问题。
  试讲与面试合并打分,分值100分(其中:试讲占60%、面试占40%),试讲和面试总分控制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试讲形式
  抽签决定试讲与面试顺序。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和面试总共20分钟,试讲完毕,紧接着面试,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讲与面试时间由考生自行把握。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试讲、面试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所得的平均分数即为考生的分数。试讲与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4.面试评委组成
  纪检委、人社局、教育局、专家小组。
  5.试讲考场
  设置在河北师大。
  6.试讲成绩公告
  试讲与面试总成绩于当天考试结束予以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复审
  拟聘用人员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毕业证件、调阅档案、政审考察。
  (六)公示结果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择优审批聘用
  公示后无问题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五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512502。
  康保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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