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公开招录交通辅警的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公开招录交通辅警的公告
为补充公安交警队伍,有效的维护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经徐水区政府批准,徐水区公安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0名交通辅警。
一、招录岗位、人数
本次招录交通辅警30名(其中包括会计1名、宣传人员1名、司机1名)。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徐水户籍,年龄在18-30周岁(1998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出生)。
3、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
4、学历要求
报考交通辅警: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视情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报考会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宣传工作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及中文专业,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考司机: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视情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具有驾驶证A本,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公安机关清退的保安联防;
(4)直系亲属被劳教、刑事处理的或信仰邪教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6年 12 月 21日-12月27日)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12月29日
报名地点:徐水区公安局三楼政治处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办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学历、身高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颁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公安局六楼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基本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后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8:00-9:30
测试地点:徐水二中体育场
由招聘办抽调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体能测试的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满分均为10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体能成绩的60%之和(其中会计、宣传人员、司机笔试成绩占60%、体能占40%),按招聘人数1: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五)体检
根据招录计划人数1: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交通辅警取前30名、会计取前1名、负责宣传工作人员取前1名,司机取前1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按照时间要求到徐水区公安局政治处领取政审表,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七)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体检、政审进入依次等额递补程序。
(八)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人员将开展为期7天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而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满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首次签订4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区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以后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600元;参加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服装统一购置。
五、有关事项
1、为了使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此次招录工作由徐水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组织,徐水区纪委监察室、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专人全程监督。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3、本次招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春昀
联系电话:8696319-24820、13832296969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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