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隆化县教育局关于县城学校选拔教师工作方案
2017年隆化县教育局关于县城学校选拔教师工作方案
为均衡师资配置,保证县城学校暑期后正常开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师中选拔95人,补充县城学校所缺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城乡均衡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
二、选拔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56人
2、初中教师24人
3、高中教师15人
4、特需专业人才选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与从2017年拟录用的特岗教师和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拟录用的人员中选拔高端人才一并进行,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具体选拔岗位学科人数见附表1《2017年县城学校选拔教师岗位学科表》。
三、选拔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小学教师选拔条件:凡我县农村小学在编教师(含2014年特岗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教满3年(2014年9月以前)以上,均可报考。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所学专业必须是对口专业且有一定专业特长,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体育学科的限男教师,报考其他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近3个学年度中其中有一个学年度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农村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初中教师选拔条件:凡我县农村学校在编教师(含2014年特岗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教满3年(2014年9月以前)以上,均可报考。报考学科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近3个学年度中其中有一个学年度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农村小学教师也可报考初中岗位,没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需在选拔录用后两年内取得。
高中教师选拔条件:为充实我县高中段青年专业教师,凡在我县中小学任教的在编和特岗教师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受任教时间限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且专业对口,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6-2017学年度内未始终在一线任教的不得报考(法定产假的除外)。
2、2016-2017学年度内无故旷工1天以上、事假累计15天以上、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者不得报考。
3、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领导,达不到平均工作量或不能完成正常教学工作的不得报考。
4、由于身体和生活原因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不得报考。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报考。
6、从相对偏远学校新调入韩麻营中心小学、十八里汰中心小学、闹海营中心小学、蓝旗中心小学、水泉中心小学、汤头沟中心小学、汤头沟中学、韩麻营中学、蓝旗中学不满2个学年的教师不得报考。
四、选拔方式
为保证选拔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进城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选拔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采取考试和加分的方式进行。
暂行偏远学校加分。为调动教师到偏远学校任教的积极性,凡下列偏远学校的教师,依据所在学校的偏远程度和在校任教年限予以加分。对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且现仍在岗的加基础分值,连续任教4-5年且现仍在岗的在基础分值上加0.5分,连续任教6-9年且现仍在岗的在基础分值上加1分,连续任教10年及以上的且现仍在岗的在基础分值上加2分。暂行偏远学校加分基础分值如下:
学校 |
基础分值 |
庙子沟中心小学 |
1 |
山湾中心小学 |
1 |
湾沟门中心小学 |
1 |
西阿超中心小学 |
1 |
即墨营中心小学 |
1.5 |
榆树林中心小学 |
1.5 |
旧屯中心小学 |
1.5 |
西庙宫中心小学 |
1.5 |
碱房中心小学 |
2 |
南兆营中心小学 |
2.5 |
三道营中心小学 |
2.5 |
漠河沟中心小学 |
3 |
五、选拔程序
(一)中小学教师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教育局七楼会议室,联系电话:7080191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在隆化教育信息中心网下载填写附表2《隆化县2017年县城学校选拔教师报名表》一份(加贴照片),由学校和学区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始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有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任教时间(年限)、学科和出勤、师德等情况证明。教育局成立由人事、监察等相关股室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三个学年度内(2020年前)不得参加县城学校教师选拔。学校校长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是第一责任人,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校长及相关人员追查问责。举报电话:7080193
2、履行承诺
参加选拔人员需做出如下承诺:
(1)录用后在县城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向系统外或县外流动。
(2)鉴于县城学校教师缺编较为严重,所选名额尚无法保证实际需要,故需拟录用人员向任教学校做出二胎错峰生育的承诺。
(3)拒绝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的承诺。
因自身实际情况不能承诺者,不得报考。在县城学校任教后不能履行承诺的,应回原学校工作。
3、考试
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加分
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严格审核,按规定确定加分分值。
5、确定拟选拔人员
考试成绩和加分分值之和为总分值。按照招考岗位,根据总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以考试评价具备良好教师素质和择优选拔为录用原则,不受报考岗位数和比例限制,初步确定拟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总分值出现并列时先以原始学历高者、再以工龄长者依次优先,再出现并列时由教育局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组织考察
教育局将对拟选拔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工作业绩、报考条件是否符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7、确定进城人员
经组织考察合格的拟选拔人员确定为进城人员。
(二)特需专业人才
特需专业人才选拔由教育局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教学能力、业绩考核、用人学校公开测试等程序进行选拔。特需专业人才选拔,以实际胜任工作为录用原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相关规定
经上述选拔程序最终确定的进城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县城内学校工作或存在明显不足的、不服从组织调配的,随时调回原学校工作。
本方案由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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