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曲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河北邯郸曲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11月13日-17日,笔试内容分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②医学基础知识,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北邯郸曲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全县共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1名,其中:县级医院115名,乡镇卫生院7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一)县级医院
1、县医院38名。其中:临床专业20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0名),影像诊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名,护理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10名,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药剂专业(包括中、西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名,麻醉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名。
2、中医院39名。其中:临床专业20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中医、西医、中西医10名,),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影像诊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护理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10名,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名,药剂专业(包括中、西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名,麻醉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名。
3、妇幼保健院38名。其中: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名,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影像诊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护理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10名,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名,药剂专业(包括中、西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名,麻醉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名。
(二)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6名。其中:公共卫生专业6名,临床医学专业27名(其中:中医专业5名),护理专业17名,检验专业10名,影像(B超、放射)专业12名,药剂专业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相应专业学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乡镇卫生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医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县级医院临床岗位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为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护理岗位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护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影像、检验、药学等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招聘专业所要求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由卫计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过程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1月13日-17日)。公告结束后,开始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6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县法院对面)报名。
2017年11月29日-30日凭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致,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考参录资格。
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研究生学历除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笔试内容分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②医学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一周后在行政服务中心门前政务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12月20日-21日原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分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在8分钟内进行答辩3道题目。 面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聘请外地考官组成面试评委。面试成绩评定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得分的办法记分,由专家现场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五)公示录取
根据总成绩及招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前政务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招录(聘)计划依据考试(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录聘用人员。公示有异议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的人员,一经查实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通过人事代理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聘用合同采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聘期三年,享受相应的待遇,工资由聘用单位负责发放,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时间为签订聘用合同时间。对聘用后三年之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单位不再续聘。
上述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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