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所属高速公路的建设,承担项目法人和投资主体职责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石黄、宣大、京哈北线、张涿张家口、张涿保定、京沪、邢衡、衡大、石安、荣乌、承秦、青银、京秦、京衡、承朝、承赤、邢汾、张承张家口、承唐承德、京承、张承承德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投资与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负责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港口、河海工程规划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铁路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编制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城市客运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城市客运(含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公路工程定额站,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有关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宣传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对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培养相关专业中、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共8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2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请查阅《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www.hbsjtt.gov.cn)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尤其是与岗位匹配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集中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以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sjtt.gov.cn)公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负担。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www.hbsjt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sjtt.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1633、83035334、83054815(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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