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邢台桥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劳务派遣公告
2017河北邢台桥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劳务派遣公告已公布,邢台市桥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30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08时——2018年1月3日17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锦鼎国际广场2#楼1903室(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366号,市内乘坐11路公交车原520队站下车路西)。按照用人单位具体要求进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公共卫生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河北邢台桥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劳务派遣公告
我公司受用人单位委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聘程序,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邢台市桥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统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无残疾、色盲、色弱、重听、口吃、纹身、皮肤病。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桥西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一)要求确定。
(三)不得应聘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25日通过邢台桥西区就业信息平台网站(http://xtqx.eip.gov.cn/)、《牛城晚报》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08时——2018年1月3日17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锦鼎国际广场2#楼1903室(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366号,市内乘坐11路公交车原520队站下车路西)。
报名联系电话:15303193735。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在桥西区就业信息平台网站(http://xtqx.eip.gov.cn/)下载《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并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考务费,共100元。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指标。经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面试
1.按照用人单位具体要求进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公共卫生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 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5日在桥西锦鼎国际广场2#楼1903室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时关注桥西就业信息平台自行查询。
5.考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汇总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政审、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政审期间,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政审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桥西区就业信息平台网站(http://xtqx.ei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三年期满视考核情况可续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可按总成绩名次优先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对于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可解除劳动关系。
3.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邢台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40%执行,今后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保保险。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视工作情况,用人单位可酌情提高(待遇提高部分由单位从营业收入中支付)。
四、注意事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资格审查、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招聘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为确保应聘者及时得到相关信息,所存留的联系电请保持畅通。
邢台博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