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沧州泊头市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18年河北沧州泊头市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泊头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02名(农村中小学教师275名,市区幼儿教师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泊头市辖区生源地或夫妻一方为泊头辖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 年 6月25 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 年 6月25 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6月25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中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时未下发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合格且网上可查询)。
(六)拟报名人员有本方案第七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七)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确定时间的,计算截至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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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语文教师 | 001001 | 60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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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数学教师 | 001002 | 60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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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英语教师 | 001003 | 5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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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教师 | 001004 | 2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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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美术教师 | 001005 | 2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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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教师 | 001006 | 2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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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001007 | 2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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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 | 002001 | 27 | 幼儿及学前教育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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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 6月 25日至2018年6月29日在泊头市电视台、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http://139.129.209.133/网,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2 日8:30至2018年7月 6日17:00。
(三)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近期白底证件照、不得美颜)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7月11日开始登录http://139.129.209.133/打印《笔试准考证》。
(9)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语、数、外、幼儿教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由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五)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不得报名,其它县市在职教师考试需提交辞职证明和档案。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外省命题、异地人员监场、阅卷、登统;面试部分采取聘请外地评委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1)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2)其他所有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所学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中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按 1.2:1的比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按1.5: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入围面试考生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未毕业的2018年毕业生除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面试合格证)、报名表外,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三)面试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
(1)讲课:时间为5分钟。讲课选用幼儿中、大班教材。
(2)基本技能测试:
① 自弹自唱技能测试:自选一首歌曲、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琴、手风琴)(30分)。
②舞蹈技能测试:自选舞蹈、自备伴奏U盘(20分)。
2、中小学其他教师岗位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面试方式为讲课(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50分)。
(2)讲课内容为小学3-6年级现行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50分)
①音乐专业: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自带)、舞蹈(自备伴奏U盘),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
②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测试60分钟。
③美术专业:命题创作(画种不限,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 60 cm,宽不超过 40cm,测试60分钟。
④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录取。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及泊头市所属公办学校正式在岗教师(包括试用期内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317——8180007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人员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待教师编制空缺后依据程序按招聘年度整批予以解决入编问题,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岗位设定
新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按照空缺岗位情况进行配备,严格按照成绩自主选岗。
选岗时,第一批是本科以上学历凭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按成绩优先选对应初中专业的岗位,未选岗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第二批选岗,第二批选岗是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队自主选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十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同时,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公告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在泊头市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 139.129.209.133/和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凡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有关事项的调整公告等将及时在http:// 139.129.209.133/和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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