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邯郸邱县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邱县中心医院2018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解决医院当下急需人才的困境,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字[2016]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探索新形势下的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人事聘用管理模式,在核定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内实行编制备案制,实行医院人员自主选聘,破解现行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难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动医院综合改革步伐。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自主的原则,按岗选聘,坚持岗位需求与学历层次、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
(一)临床岗位15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人员。
(二)护理岗位5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人员。
(三)医学影像岗位2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接本或统招专科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影像专业人员。(备注:从事放射工作并执业注册医学影像专业者优先录取)
(四)麻醉科岗位2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麻醉学专业人员。
(五)康复医学2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专业人员。
(六)医学检验2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人员。
(七)药学岗位2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接本或统招专科取得执业药师证书药学专业人员。
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
四、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临床岗位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任何一项可优先考虑:
①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具有住培医师合格证;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二级甲等医院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所在医院相关科室及专业工作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不予注册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医院根据岗位设置和人才需求情况,按照选聘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2018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在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及门诊大厅电子屏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同时通知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简历人员。
(二)报名。时间自2018年6月27日零时至6月29日23时59分59秒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2018年8月1日前提供)及优秀、先进表彰等相关资料进行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zhongxinyiyuan4433@126.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在qxzxyyrsk@126.com(密码:8364433)邮箱下载《邱县中心医院2018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方案》及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2018年6月30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时参加测评。
(四)测评。2018年7月1日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等相关能力进行测评。测评全过程在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面试评委由相关专家组成。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按照选聘专业岗位计划,择优录取,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2018年7月2日。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审查及公示。2018年7月3日至5日,由县中心医院组织人员,在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聘材料最终审核。对审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符合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邱县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12日。
(八)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内容由医院根据实际确定。
(九)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报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医院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七、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是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做好选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合法合规,要严格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公开选聘,在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下,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一)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要规范选聘岗位条件设置,规范报名资格审查,规范测评规程,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测评安全和结果公平公正。
(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三)建立健全公开选聘问责机制,凡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选聘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岗位或给予处分: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测评、体检、测评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故意泄露测试题目等违反保密纪律的;
3、在资格审查中徇私舞弊、失职失责,致使明显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测评,或恶意拒绝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测评的;
4、在测评及考察中不能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判分,致考核结果有失公正的;
5、有其他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选聘纪律行为的。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审核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舆情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公信度。
(六)选聘工作中成立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测评面试工作方案、面试评委人选、测评笔试面试试题以及测评过程中的应聘人员、评分记录表、合分表、成绩公布表、视频等原始资料,由医院封存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八、本方案由邱县中心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邱县中心医院
2018年6月20日
附件:邱县中心医院拟选聘专业岗位
序号 |
招聘专业 |
人数 |
1 |
临床医学 |
15 |
2 |
临床护理 |
5 |
3 |
医学影像 |
2 |
4 |
麻醉 |
2 |
5 |
康复医学 |
2 |
6 |
医学检验 |
2 |
7 |
药学 |
2 |
咨询电话:卢玉刚:0310—8364433、137033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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