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沧州海兴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通知
2018河北沧州海兴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通知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河北沧州海兴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通知
一、 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3日-5日 8:30-12:00 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海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河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语文学科特设岗位者提供)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本人高中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高中毕业证;毕业证信息没有标明是师范专业的,即所学专业一栏没有“教育”两字,还需提供毕业报到证。
(3)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我省特岗计划招聘优惠政策,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签订《承诺书》。
(2)报名时未上传照片的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
所交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放入档案袋(需自备,档案袋外贴报名表),装订要一律订在左上角,装订顺序由上到下排列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申报语文学科特设岗位者提供);
(7)其它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317-6628604
海兴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8年6月2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