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保定市雄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名)
雄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口,提高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让城乡居民在医疗卫生服务上有获得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卫生院50名。详见《雄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地户籍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的医疗卫生专业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影像岗位需取得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应聘护理岗位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所有应聘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应聘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8.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xiongxian2018.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 9月1日9:00至9月7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如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
3.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9月8日17: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9月12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561252;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笔试与证件审核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应聘中医岗位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中医基础知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知识等,应聘其他岗位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基础知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7.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注册在医疗卫生单位的执业医师,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于9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列入差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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