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保定市博野县选聘代课教师公告(50名)
博野县代课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选聘部分师资的公告
关于在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选聘部分师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学校教学水平,我县将在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择优选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博野县代课教师群体公开选聘。
二、招聘名额
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选聘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截止到2018年7月,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的,女未达到55周岁、男未达到60周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的代课教师。
2、在我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20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不另做要求。
3、在我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10年至19年的代课教师,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四年内非个人原因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否则视为放弃。
4、在我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9年及以下的代课教师,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5、2015年1月后离开代课教师岗位,教龄10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7月,女未达到55周岁、男未达到60周岁的可参加报名考试。
6、代课教龄满五年后,教龄年限每增加一年,在笔试成绩中依次加1分,计入总成绩。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公告的发布
由招聘办拟定招聘公告,于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1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和教育局公开栏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12月21日。
报名地点:博野县教育局阶梯教室。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所在学校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经资格初审后,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三)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教龄分)+面试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外地专家命题,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面试为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五、招聘人员待遇
选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享受河北省规定博野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保险。
六、本次代课教师选聘工作,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培训,谨防受骗。
七、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博野县代课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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