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12名)
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内临时工作人员1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护士执照。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护理岗位招聘12人。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条件择优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
2、报名和资历审核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报名的同时进行资历审核。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
地点: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八楼820房间)
3、面试
面试按照3: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条件由高到低分选出相应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专业知识、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化素质和应变处理问题能力。
面试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医院门诊楼会议室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结果确定录取的人选。按照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通知其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条件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时间:2019年1月3日
地点: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5、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6日。
公示渠道: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门前张榜公示。
6、上岗
受聘人员于2019年1月7日正式报到。对正式报到前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依次递补。
四、受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1、管理
受聘人员聘用期为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医院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2、待遇
受聘人员身份为卫计局系统内临时工,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9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650元。经考核能独立值班后享受科室奖励性绩效和增加相应的岗位工资。试用期满按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或未按照要求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3223120
4、本通告由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3223120
电子邮箱:frey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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