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沧州黄骅市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4名)
2019河北沧州黄骅市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4名)已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黄骅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医院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着眼新医院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开选聘一批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计划、专业
共34个岗位计划。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计划数 |
护理岗位 |
护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0 |
急诊(120) |
临 床 医 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儿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
泌尿外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
肛肠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
胸外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
妇产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
耳鼻喉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
心内科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
眼科 |
眼视光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康复岗位 |
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中医岗位 |
中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超声科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放疗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病理科 |
病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药房 |
药学、临床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管理岗位 |
不限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 |
注: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急诊(120)、儿科、管理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往届)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往届)要求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执业证。
2018、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第二年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执业证,否则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护理学专业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执业证,否则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急诊(120)、儿科岗位2017年(含)以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求取得执业证。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hs120.com)发布《黄骅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2019年3月16日上午,承德医学院双选会现场接受报名;
(2)2019年3月14日前,在黄骅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科报名;
(3)2019年3月14日前,网上发送报名表、简历和报名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报名。邮箱:hhsyyrsk@163.com。
咨询电话:0317—5335125。
2、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往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需要取得执业资格的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黄骅市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4)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即贴式照片5张。
(三)面试
2019年3月16日上午报名结束后,在承德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100,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聘用人选。末位成绩并列并超计划的,进行二次面试。
(四)复审
调阅意向聘用人选档案及相关资料、证件,考察了解应聘者的在校学习成绩、日常表现。核心专业学业成绩出现挂科、存在违纪违法等有关情况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意向聘用人选统一组织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复审、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递补时若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并列并超计划的,按照学历(限岗位要求专业)从高到低和有无职位职业所需资格证书顺序依次确定。依然确定不了的,报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选聘结果报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规定
1、选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
2、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监督
1、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7-5677855(黄骅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317-5263282(黄骅市人社局)。
七、其它
未尽事宜由黄骅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7-5335125。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