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关于招聘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配属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从事法警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人民法院辅警工作,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精神,保持艰苦朴素作风。
2、具有保定市户籍(含市、区、县),年龄18至40周岁,男性。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三、待遇
按照河北省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以后按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四、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 16日至2019年4月 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保定光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红旗大街北口南行20米路东光禹集团)。
3、咨询电话:5013992
4、须知: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资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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