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沧州泊头市非定向竞争性选拔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公告(7名)
泊头市非定向竞争性选拔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沧州市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精神,实施“泊头市百名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证,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非定向竞争性选拔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一、选拔岗位
7个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岗位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本市党政群机关、乡镇、街道在编选调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2016年5月以前定科员),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担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2017年5月以前定科员);
(六)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等次及以上。
(七)配偶未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未移居国(境)外。
(八)没有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和其它影响选拔任用的情况。
(九)身体健康。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竞争性选拔:
(一)上一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七)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拔程序
(一)现场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方可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8:30至5月8日下午5:30。报名时需提交《泊头市2019年非定向竞争性选拔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市委组织部公共邮箱btswzzb@126.com下载,密码zzb2622)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个人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优、获得的县处级(含)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或红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竞选办,办公地点为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拔的条件和要求,由市竞选办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严肃处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5:30。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相关要求,聘请外地专家命制,满分100分。
(四)实绩评价。实绩评价包括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优情况,个人近三年获得的县处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其中,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每个“优秀”计1分。获得县处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是指:由泊头市委、市政府或沧州市直部门颁发的(因年度考核“优秀”获市委政府嘉奖的不重复计算),每项计1分;由沧州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颁发的,每项计2分;由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每项计3分;由中央或国务院颁发的,每项计4分。市竞选办对考生获表彰奖励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查证有伪造、篡改获奖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五)面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决策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拟设评委7人,满分为100分,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作答完毕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通过泊头党建网、“泊头力量”和“泊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实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排列。体检由市竞选办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体检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市竞选办抽调组织、纪检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列为拟任人选。民主测评票各项“优秀”等次得票率或“同意提拔”得票率低于70%的考察对象,不列为拟任人选。
(八)决定任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统筹考虑综合成绩、岗位需求、个人阅历和特长、考察情况等因素,确定拟任人选的岗位(拟任人选可优先选择本乡镇、街道空缺岗位),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过考察但未被任用的干部将纳入全市科级后备干部序列。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对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以上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泊头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184047 监督举报电话:8012380
泊头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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