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沧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46名)
沧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经沧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
具有沧州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或曾在沧州消防部队服役人员。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6名,承担沧州高新区长春路消防站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者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cm以上,沧州市户籍人员年龄为18至25周岁,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持B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凡具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灭火、医疗、维修)、持有B类及以上驾驶证的可作为加分项(以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准),采取累计加分,每项加2分,10分封顶。
(四)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政府专职消防队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面部、颈部有纹身的;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点、字、图案”等纹身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纹身瘢痕的;纹身内容涉及暴力、反动和淫秽的;
8、不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现场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到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报名表(附件),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工作证明,2张2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及电子版(240KB,jpg格式,自带U盘)到高新区管委会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的时间、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于2019年6月25日上午9:00时进行。内容为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向上三项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当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程序的考生于2019年6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支付)。
(四)笔试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常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于2019年7月10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1分钟自我介绍(特长、优势、个人经历)和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资格复审
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1、岗前培训。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进行6个月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人员开展正常执勤工作,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实行管理,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2、签订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沧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6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标准参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字[2016]9号)文件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咨询电话:沧州高新区人社局:0317-8697631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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