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邯郸武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00名)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安 市 公 安 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市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强化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专有权利,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人数、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历史清白;
3、年龄18至28周岁(1991年6月18日之后至2001年6月18日之前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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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1537301125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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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警务辅助工作经验人员(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9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不良嗜好,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学籍、党、团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1日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桥西路171号武安市就业培训服务中心(邮局对面)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5650118
市公安局5610833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出具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复退军人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版蓝底小2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准考证领取: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政府网站发布的领取准考证通知。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体能测评项目为四项,每项25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女800米)跑、引体向上。
3、测试方式和成绩评定:评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1、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
3、笔试方式和成绩评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组织考试: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异地相关机构命题,由本市2—3所学校教师监考,委托异地相关机构评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公安全程保卫,确保试卷安全。
笔试成绩在武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方式和评分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评委异地聘请。
面试成绩在武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依然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人员中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如有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中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考察。
(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是在考试考核中徇私舞弊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与武安市兴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
2、工资待遇按照《武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保险管理动态调整办法》相关待遇落实。
3、交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社会保险。
4、合同签订期为3年,工作地点在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合同期满后,符合特警工作要求的续签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检查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全体监考人员、考官及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监考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武安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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