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雄安新区雄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39名)
2019年雄安新区雄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口,提升全县的医疗服务能力,让城乡居民在医疗卫生服务上有获得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雄县医院42名。其中,自收自支编制12名,人事代理30名。
2、雄县中医医院20名。其中,自收自支编制10名,人事代理10名。
3、雄县疾控中心人事代理10名;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人事代理10名;雄县妇幼保健院人事代理7名。
4、乡镇卫生院50名,其中,差额编制30名,人事代理20名。
详见《雄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地户籍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的医疗卫生专业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2019年7月底前,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证书,具体学历要求见《雄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应聘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正在读研或规培且2019年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规培证的,不予应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8、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xx2019.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事业编制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人事代理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2: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
3、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7月7日17: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 10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561252;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笔试和证件审核
笔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事业编制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7、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完成规培的要出具规培医院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外省生源地应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二批录取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于7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且具有规培证、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大专)、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列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列入差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事代理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6、人事代理岗位人员比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落实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7、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附件: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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