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保定市“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公告(100名)
2019河北保定市“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公告(10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跨地市多次报名。笔试时间为7月22日上午,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20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保定市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9年保定市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0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保定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保定市生源(或保定市户籍)2018届、2019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三、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性质,志愿服务基层、甘于奉献;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二)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跨地市多次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1、《保定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表二)两份;
2、二代身份证(代办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教师资格证书(仅限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
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22日上午,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成绩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成绩由“笔试成绩+加分项”两部分组成,加分项为:1、研究生加5分;2、本科生加3分;3、属地生加3分(“属地生”即户籍与报考岗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
根据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行体检人员: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处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确定人员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由保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拟定招募人员,报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确定。
五、有关待遇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为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科生3000元、本科生3200元、研究生3400元,并给予新招募在岗且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中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三支一扶”计划性质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六、其他事项
招募工作进度请随时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凡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等情况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联系电话:0312-5051093。
本公告由保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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