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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沧州市沧县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126名)

发布:2019-08-11 11:54: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河北沧州市沧县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126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3日17: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20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沧县2019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县直部门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助人员126名,具体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就业报到证);
  4.具有与工作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年龄、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沧州市所辖沧县,新华区,运河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或沧州高新区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3日17:00。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17:00。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2019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考场的编排由人事招聘考试网站自动完成。
  考生持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人社局负责组织拟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携带的材料、证件以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网上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后,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评委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担任,每个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1名计分员组成,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核
  考核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由人社局确定拟聘人选和岗位。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无异议的,即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按照沧县人民政府辅助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即工资2200元/人/月,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800元(全年9600元,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涨30元,统一办理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及岗位信息。
  (二)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沧县2019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证件,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考核材料、人事档案等资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2019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沧县2019年县直部门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沧县2019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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