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邯郸武安市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公告(28名)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安市森林公安局
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2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人数、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2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常年驻守在山区,志愿从事森林消防工作。
3、年龄20至30周岁(1999年1月1日之后至1989年12月30日之前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性别为男性,裸高172cm以上,体重60公斤以上,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体能达到森林消防队员专业体质要求。
6、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30日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武安市桥西路171号武安市就业培训服务中心(邮局对面)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310-5650118
市森林公安局:0310-5551280
0310-5666234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考生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版蓝底小2寸照片5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社局、市森林公安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准考证领取: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政府网站发布的领取准考证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森林消防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6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同时,从岗位需要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出发,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森林消防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体能测试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工作需要。体能测评项目为三项,满分100分。体能测评项目为5000米长跑60分、引体向上30分、俯卧撑1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依然并列者,取年龄小者。
五、政审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如有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中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考察。
六、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人员中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是在考试考核中徇私舞弊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管理
森林消防专业队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
2、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武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保险管理动态调整办法》执行。
3、交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社会保险。
4、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5、单位负责统一食宿,试用期间计算工龄。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一、检查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全体监考人员、考官及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监考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武安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监督电话:0310-5686233
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安市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