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保定市易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19河北保定市易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可以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易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基础,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易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0名。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20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名额
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巡警特警大队辅警40名(全部为男性,退役士兵25名,其他15名);图侦辅警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所需条件见《易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易县户籍;
3、巡警特警大队辅警招录条件:男性,年龄18-25周岁,退役军人可放宽到30周岁;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图侦辅警招录条件:男性8名,女性2名,年龄18-28周岁,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优先)。
5、以上岗位男性身高1.70米(含本数)以上, 女性身高1.60米(含本数)以上,裸眼视力4.8及以上,体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目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残疾。
6、身心健康。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19年11月20日至 2019年11月28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易县公安局政治处,咨询电话:0312-8212832。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日
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六张;大专及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50元。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公安局审核并签字。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易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局负责,教育局配合(方案另行制定)。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不计入成绩)。
(四)笔试
笔试由公安局负责,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分岗位进行排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是顺序,按招录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个人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年度)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五)体检
体检由县公安局负责(方案另行制定),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政审
由公安局负责对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遇到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3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八)审批录用
经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委托保定市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如本次招录不足人员或以后流失人员的补充,根据政府有关规定随时补录,补录人员要符合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条件。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委托县劳务派遣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县局政治处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绩效工资300元,外业补助300元,生活补贴24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
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招录辅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武崇勃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 组 长:李金成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张贺泉 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贺泉同志兼任,成员由政治处、纪检、督察、指挥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等工作。
附件: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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