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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招录特巡警辅警公告(40名)

发布:2020-03-25 18:22: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河北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招录特巡警辅警公告(4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辅警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特巡警力量,经区政府批准,徐水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0名特巡警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特巡警辅警40名,男性,招聘条件详见《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辅警的实施方案》。
 
  二、相关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福利待遇详见《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辅警的实施方案》。
 
  三、公开报名
 
  时间:2020年3月30日— 3月31日
 
  应聘人员到徐水区公安局三楼政治处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辅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特巡警力量,经区政府批准,徐水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0名特巡警辅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额(40名)
 
  招聘公安辅警40名(男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徐水户籍,年龄在18-35岁(2002年4月-1985年4月出生)。
 
  3、男,身高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4、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0年3月24日—3月29日)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
 
  报名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政治处三楼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徐水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公安局联合组织人员,对报考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颁发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由区公安局组织,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专人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公安局六楼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后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4月3日上午8:30-9:30
 
  测试地点:徐水二中体育场
 
  徐水区公安局将抽调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体能测试的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与体能测试60%之和为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分别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退伍军人择优录用。
 
  (五)体检
 
  预计时间:2020年4月6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公安局组织,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对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由区公安局组织,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
 
  将拟录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名单中包含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公示期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通知岗前培训。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协议
 
  培训合格的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后,能适应工作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首次签订4年。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2019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900元(以后按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600元,加班补贴300元,工资补助600元,即每人每月34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单位统一购置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列支。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不服从分配的。
 
  (二)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三)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连续三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
 
  (五)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情形的。
 
  七、纪律监督
 
  (一)严肃招聘过程。
 
  此次招聘工作由徐水区公安局牵头,徐水区监委全程监督,确保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接受社会监督。
 
  徐水区监委    电话:8683911
 
  徐水区公安局  电话:8696319-24822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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