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承德市平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名)
2020河北承德市平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名)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平泉市公安局招聘人员12名
平泉市公安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承德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12名,要求男性。负责协助民警承担巡逻盘查、治安防控、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民警处置指派的警情指令、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应具有河北省平泉市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
3.年龄在18至32周岁(18-32周岁是指:1988年4月12日-2002年4月12日出生);
4.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及有公安工作经历者(须由县级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高体重:身高1.70米(含)以上,其中:身高1.70-1.75米,体重需不超过80公斤;身高1.75-1.80米,体重需不超过90公斤;身高1.80米以上,体重需不超过95公斤;
6.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7.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8.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注:如时间调整将在公众号及时公告。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名地点:平泉市人社局1楼
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现金支付,缴费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
咨询电话:0314-6060480
现场审核要求:报考人员应出示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表一份(高中、中专无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近期小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决定。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顺序进行,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标准附后),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1000米跑合格或三项测试中合格两项及以上的视为体能测试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2.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有公安工作经历(须由县级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或退役士兵士官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比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比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满12人,则启动递补程序。递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按1比1比例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有相关公安工作经历的(须由县级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五)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标准进行。对政审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1-6名为劳务派遣辅警,7-12名为维稳大队队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与承德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分为基础工资1680元/月(平泉市最低保障工资)、绩效工资600元/月(按平泉市公安局辅警考核办法执行)、工龄工资20元、特岗津贴每人每月80元(每满1年每月递增8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辅警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代扣代缴。聘用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6060480
监督电话:0314-6022226-8837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陆平泉人社网查看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承德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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